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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买房定金可以退吗?
作者: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2014-05-06

案件介绍

2013年8月,作为买方的张女士签订一份二手房购房协议,同时签订了一份定金合同约定卖方在2014年1月前将户口迁出后买方再支付剩余房款。前不久,张女士查询房产交易中心记录,发现卖方户口仍未迁出,张女士找到房主要求尽快迁走户口以便办理后续购房手续,对方迟迟不肯办理,后又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张女士现在想退回定金,却遭到了拒绝。

律师提醒

买房过程注意保留证据

在买房过程中,遇到付款问题,要尽量保留证据,比如录音、收据等,以免发生纠纷无据可循。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录音当证据能否被采用,法官是要根据录音是在何种状态下录的,录的内容是否涉及当事人隐私等状况来判定。所以,最好在有录音的同时,还有其他更有利的证据一起佐证。

合同签订后再付定金

买房过程中,通常是双方谈妥后,签订买卖合同后再下定金。该合同不仅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将第三方的责任义务纳入其中。

目前房产买卖合同协议,虽然没有统一的格式,但一纸合同无疑是有效凭证。最基础最基本的权利义务是在合同中加以协议规定的,是合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了合同,以后的交易环节、纠纷处理也才有据可查。定金相对于购房款而言,虽然金额不大,但为了避免损失,尽量在合同签订后下定金。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律师提醒您,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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