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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 挂名业主索要十万过户费
作者:   发布日期: 2013-08-07

1995年,李建国用弟弟李建军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单位集资房。1997年,李建国将房子卖给同事孙景致,但一直没过户。李建军过世后,遗孀王淑琴却要求孙景致给付10万元才同意过户。为此,孙景致将王淑琴告上法庭。11月8日,经徐州市鼓楼法院调解,孙景致同意给付王淑琴2.5万元,王淑琴协助孙景致办理过户手续。

买房无门 借用弟弟名义

李建国、李建军兄弟同为徐州某建筑公司职工。1995年,该公司集资建造职工宿舍,符合条件的职工能以房改优惠价买到一套住房。李建国已有一套住房,不具备购房条件。怎样才能避开公司政策买到一套房子呢?由于李建军符合购房的条件,李建国就想用他的名义买房,兄弟俩一商量,李建军爽快地答应了。1996年6月,李建国以15049元的价格购得单位一套54平方米的集资房,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建军名下。

高价转手 一直没有过户

1997年7月,同事孙景致找到李建国,以3万元购买了那套集资房。李建军当时满口答应随时配合孙景致办理房屋过户。这样,孙景致于1997年底搬进这座房屋居住至今,而出于同事间的相互信任,孙景致一直没有找李建军办理产权过户。

2004年9月,李建军因病去世。此后,孙景致与李建国家甚少来往。直到2011年底,孙景致要把房屋卖掉,才意识到房子一直登记在李建军名下。于是,孙景致找到李建国,二人共同来找李建军遗孀王淑琴。王淑琴表示知道此事并答应帮助办理过户。因为户口本在娘家,王淑琴承诺过两天就把户口本交给孙景致并陪同他一起去产权处办理过户。

送走了孙景致和李建国,王淑琴心里总感觉堵得慌,想想自己40岁死了丈夫,女儿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至今还呆在家里靠她打散工养活。眼看别人家的房子都换了两套,自己却还在外租房子住。凭什么别人都过得这么好,自己却越过越苦?她的心理渐渐失去了平衡。

心理失衡 挂名房主要钱

两天后,孙景致打电话给王淑琴,但是电话始终无人接通,问李建国,他也是一阵茫然。李建国找到王淑琴,问:“弟妹,你咋不接老孙的电话呀?”王淑琴一边啜泣一边开始细数自己这几年的辛酸生活,“给他们过户,行!但是得给5万元。”李建国听到这话十分吃惊,没想到弟媳竟然会问人家要钱,李建国觉得这样做很不厚道,不停地劝说王淑琴,但是王淑琴铁了心一定要孙景致给钱才同意过户。

孙景致得知后非常气愤,但是房子是在李建军名下,只能忍住这口气。第二天,孙景致的妻子王梅来找王淑琴,问到底要多少钱才同意过户。王淑琴自知理亏,也不愿意多谈,在王梅的再三催促下,才说:“我和我闺女,一人五万。”“昨天还是五万,今天又涨到十万了?再说这房子你也知道是李建国买的,你这不是讹俺吗?”王梅急了,双方不欢而散。

此后,李建国又多次找到王淑琴做工作,都没做通。

孙景致一家见没有商量余地,于今年10月8日,将王淑琴起诉至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昨天,在法院调解之下,李建国同意给付王淑琴母女25000元,王淑琴协助孙景致办理房屋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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